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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疫情期间患者住院及陪护须知

发布时间:2022-03-13

尊敬的患者及陪护:

你们好!

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您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,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:

1.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,所有新入院患者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

2.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,谢绝探视。如确有需要,鼓励电话、微信、短信、视频等方式进行。

3.所有人员凭衢州市实时健康码(绿码)、防疫行程码(绿码)、监测体温正常、戴口罩方可进入病区。

4.住院患者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陪护,确需陪护者由病区签发陪客腕带。陪护人员固定,仅限一名。固定陪护人员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

5.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出院区。

6.医院提供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订餐,陪护人员尽量医院就餐,禁止外卖入病房。

7.陪护人员须配合医院每日监测体温。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呼吸困难等症状须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,至发热门诊就诊。

8.具有以下任一情况不得陪护:

 a)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;

 b)近14天内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;

 c)有发热(体温≥37.5℃)、咳嗽、咽痛、胸闷、呼吸困难、轻度纳差、乏力、精神稍差、恶心呕吐、腹泻、头痛、心慌、结膜炎、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;

 d)聚集性发病(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、办公室、学校班级等场所,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/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)。

9.请加强个人防护,注意手卫生。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距离,不聚集聊天,病房间不串门。

10.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拒不执行者,将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。

如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